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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山东省第十二届、济宁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4-18  信息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繁荣全市文艺精品创作,加快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济宁市委宣传部开展“文艺精品工程”评选活动,并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山东省第十二届、济宁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另外,我校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日,请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推荐作品报送至行政办公楼A406室,联系人:郝鹏,联系电话:3196028,邮箱:jnxyxcb@126.com

 附件:关于山东省第十二届、济宁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17日

  • 附件【关于转发.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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