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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9  信息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维护学校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2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自即日起至6月22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在落实学校关于做好春季安全工作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实现学校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防较大火灾事故,遏制“小火亡人”火灾。

      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重点

   (一)采取各单位部门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学校维修整改工程、学生宿舍、供电设施、餐厅、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等部位和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等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

   (二)加强实验室、餐厅、学生公寓消防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教安字[2017]3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操作规程,着力抓好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

     加强学校餐厅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日常监管;定期对电气、燃气线路和油烟道清洗情况进行检测,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做到系不漏班、班不漏宿舍、宿舍不漏人。严禁学生在宿舍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烧水、取暖等行为;防止学生因违规用电、抽烟而发生意外。

   (三)加强校内商户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对门面房区域线路老化、凌乱,个别商户不能安全使用瓶装液化气,未配备灭火器等情况的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排查整治职责是否照单履职、火灾隐患是否照单排查、隐患整治是否照单施策等开展高密度、高频度的督导检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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