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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信息来源:   点击:

关于评选推荐

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分工会

接山东省教育工会通知,3月20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决定2018年表彰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委教育工委委托省教育工会具体负责此事。经省教育工会研究并报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批准,分给山东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职业学院共计10个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名额(其中至少2名女性)。

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分工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向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严格按照《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详见附件2)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鉴于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抓紧展开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教学一线人员,齐鲁工匠等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的先模人物。

2、请于3月23日9点前,将候选人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工会A505,联系人:张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nxygh505@163.com。

3、3月23日下午2:10在行政楼A301召开评选推荐会,由推荐单位介绍候选人事迹,时间不超过3分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得票高低取前3名向党委汇报,研究确定向省教育工会推荐的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2018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实施意见》

 

 

                                     校工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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