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校教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8-04-16  信息来源:工会 团委   点击:

各单位(部门)分工会:

为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宣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引领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根据省总工会统一安排,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职工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让职工群众用演讲形式讲述自己学习贯彻的心得体会,讲述立足岗位为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而奋力拼搏的感人故事,积极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6月。

三、活动步骤

演讲比赛活动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初赛(2018年4月)

各工会在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职工演讲比赛初赛,根据初赛结果至少推荐1名优秀选手进入选拔阶段。

2.第二阶段:选拔阶段(2018年5月)

学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初赛推荐情况,组织校级层面比赛。选手以“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自行命题,按照演讲要求进行演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第三阶段:参加省市演讲比赛(2018年6月)

通过校级比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和省级演讲比赛决赛。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具体数量视报名情况确定),获奖教职工由学校工会统一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各分工会可以结合实际,在开展初赛时设置部分奖项,按照全总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由各单位工会会费支出。

五、活动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全校职工演讲比赛,将其作为2018年度工会开展职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职工参与,按照活动时间安排和要求开展。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各分工会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努力营造广大教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搞好总结转化。各单位要将本次教职工演讲比赛作为引领凝聚教职工的重要契机,及时将本次教职工演讲比赛初赛的基本情况报送学校工会,认真总结提炼本次演讲比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取得良好效果。

各分工请于5月10日16:00前将推荐参加校级演讲比赛的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工会文体部(行政楼A502)。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196033-202;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nxygh505@163.com。

                    济宁学院工会 团委

                     2018年4月12日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0537-3196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