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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2017年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16-12-09  信息来源:济宁学院   点击:

我校拟公开遴选2017年度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宁学院2017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项目分两部分,A包:货物及服务类;B包工程类。每个包遴选不多于3家服务代理机构。

三、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

A包(货物及服务类):(1)具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资质 (2)公司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招标必备的场地和设备设施。

B包(工程类):(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拥有的注册招标师不少于2人(提供网络查询证明材料)。

3、公司业绩要求:近两年已完成省级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及代理高校采购项目的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在本单位从事招标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业资格证书;且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类似业绩;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5、在济宁或济南地区有办事机构。

四、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参与本次遴选的投标文件。(如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含)以上证书应一并提供)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投标文件为一正四副,文件要对代理费收费标准作出详细说明。

七、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及时间:

1、地点:办公楼A113室;

2、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9:30,逾期不再接收。

说明:代理机构入围后向我校交纳10万元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并签订代理服务合同。代理机构应切实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我校对代理机构的相关要求,为我校提供优良服务。如代理机构在代理我校项目过程中出现违规或工作失误,将视给我校造成的损失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严重者除扣除全部保证金外,终止服务合同,且两年内不得再参与我校类似服务活动。

联系电话:3196076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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