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投招标公告 > 正文

济宁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18-11-15  信息来源:   点击:

我校拟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2、包划分:二个包。

A包:具有财务收支审计、财务预决算审计、资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资质能力的中介机构入围;

B包:具有基本建设审计、修缮项目审计及相关咨询服务等资质能力的中介机构入围。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济宁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入围项目,根据学校审计项目任务计划和审计机构人力资源状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良好的经济秩序,不断拓宽学校审计业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3-5家审计中介机构(A包)和3-5家基本建设、修缮项目审计及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参与学校的审计和工程造价咨询任务(B包)。

学校委托入围中介机构其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参与学校审计和造价咨询等工作。服务范围:财务收支审计、财务预决算审计、资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造价咨询、工程概预算及竣工决(结)算等服务。

二、入选服务商资格要求

1、中介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A包中介机构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B包中介机构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中介机构的各种证件、证书齐全、合规,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已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4、中介机构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审计、造价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具有承担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财务预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清产核资等专项审计业务的能力和专项工程造价咨询的能力。

三、服务要求

1.入围中介机构必须自行完成学校审计和造价咨询的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工作,不准临时聘请非本单位注册的审计人员和造价人员进行审计和造价工作。

2、A包中介机构入围后,具体受理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参照《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187号)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执行。

B包中介机构入围后,具体受理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参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205号)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执行。

3、A、B包中介机构入围后受理学校委托的具体审计或其他项目时,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范围、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业务范围内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所投入人员必须有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师等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

4、委托和费用约定方式:各包中介机构确定后,学校有委托审计或其他业务事项时,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邀请各包入围中介机构进行报价,依据报价、服务水平及质量、各入围中介机构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定后,按约定费用确认,签订委托书及合同。

5、若入围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故累积2次不参与或拒绝学校邀请的审计报价,学校终止合同,并取消以后参与学校服务资格。

四、执业要求

各包入围中介机构在受理学校委托业务后,应按照审计或工程造价法律法规严格执业,依法开展各项业务,以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高效率的完成委托的项目;所派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的工作责任感,做到“礼貌、诚信、规范、专业”。

各包入围中介机构对执业过程中知悉招标人的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对外泄露,并应根据学校相关审计业务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协助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咨询和解释服务。

五、参与遴选需提供的文件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A包提供);

(3)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B包提供);

2、技术文件

(1)企业简介及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职工人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地址、销售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组成情况,经营规模、盈利水平等;

(2)阐述完成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3)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主要措施说明;

(4)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业绩证明文件

(1)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合同;

(2)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3)售后服务条款;

a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

b是否有针对所投产品的特色服务;

c明确提供服务网点名称、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人员配置及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等;

(4)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六、其它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4点。

2、地点:办公楼A114室。

3、拟参与遴选项目的中介机构在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机构必须在山东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根据报名情况,我校相关部门将对报名机构进行办公场所、人员情况及资质情况考核。

6、学校将对入围后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质量进行淘汰制考核。


咨询电话:0537-3196253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15日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0537-3196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