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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曲阜农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时间:2017-06-27  信息来源:财务处   点击:

 6月27日上午,我校与曲阜农业银行贷款合同签订仪式在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院长吕灵昌致辞,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德胜主持签订仪式,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分行副行长范学坤、济宁分行机构总部总经理付迎和曲阜农业银行行长刘德民、副行长张允伟等出席。学校审计处、监察处、资产处、后勤处、基建处、财务处负责同志和学校法律顾问等参加仪式。

 济宁学院“学生生活组团”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完成。与曲阜农业银行贷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曲阜农业银行为学校提供15年的“学生生活组团”建设资金(前2年只付息不还本),同时优先匹配信贷资源,全面满足学校信贷需求。2.贷款利率优惠。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执行协商利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甲方的筹资和建设成本。贷款利率执行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在目前银行全面紧缩银根,基准利率贷款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学校争取到了贷款利息下浮10%的优惠政策。3.贷款方式优惠。免除担保方式,为我校提供信用方式贷款。

 吕灵昌、范学坤代表双方签署了贷款合同。

【撰稿:程勇  审核:刘广军  编辑:谢建波  责编: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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