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几个问题的解释

时间:2013-11-05  信息来源:   点击:

1、参加民主生活会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参加专题民生生活会会议人员范围:各系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各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全体党员参加),初等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各附属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2、哪些同志需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答:校本部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正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附属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对照检查材料,并要与班子成员共同讨论修改定稿。

3、对照检查材料如何审核?

答: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送学校督导检查组审核汇总后,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行政楼B305)。

4、中层单位领导班子中的非党员干部是否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

答:根据省委和学校实施方案要求,领导班子中非党员干部列席专题民生生活会。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0537-3196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