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举行兼职副院长及研究员聘任仪式

时间:2026-07-16  信息来源: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   点击:

为提升校园心理育人专业化水平,强化心理健康科研与实践融合,7月15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顺利举行兼职副院长、研究员聘任仪式。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赵明,研究院院长李群出席仪式,受聘专家及研究院全体教职工参加活动。

仪式上,赵明为山东省戴庄医院主任医师、济宁市心理健康中心主任谷传正颁发“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兼职副院长”聘书,李群为受聘专家颁发“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聘书。

赵明代表学校对受聘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他指出,心理健康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石,学校高度重视师生心理健康工作,持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并提出以下三点工作期望:一是坚守育人初心,扛起责任担当。以专业之“专”守护学生身心之“安”,真正成为学生心理健康的“守门人”和“引路人”;二是聚焦提质增效,打造特色品牌。围绕高校心理育人痛点难点,开展有组织、有深度的专项研究,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三是深化协同合作,凝聚育人合力。围绕国家政策方针,深化校地协同合作,推动心理理论研究与校园实践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贯通、全方位覆盖的“大心理”育人格局。

李群代表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对受聘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她表示,研究院将以此次聘任为契机,健全校地合作机制,依托专家资源,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师资培育等核心工作,补齐工作短板、打造育人特色,构建全方位心理健康育人新格局。

谷传正副院长、研究员代表孔令芳先后表态发言。两人表示将坚守岗位职责、发挥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学校心理育人、科研创新、师资赋能等工作,潜心深耕、履职尽责,全力助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

(撰稿:刘方     摄影:高瑞      审核:李群      责编:刘小玲)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0537-3196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