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调动各方面参与决策咨询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全省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奖励对我省决策咨询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研究成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决策咨询奖。
为规范和完善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2021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办法》( 鲁政办字〔2021〕54号)。
2021年9月7日,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府评办字〔2021〕2号)(详见附件),定于今年9月组织开展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传达省通知精神,梳理对照评奖范围和入围标准,有针对性地动员发动、组织申报。根据省通知要求,我校人员申报由申报人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统一上报。我校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0月1日。
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是是我省社科领域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后的第二个省级奖励,也是省内决策咨询领域最高奖励。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做好成果培育和申报工作。
发展规划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