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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济宁学院2023年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2-08-04  信息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预(2022)7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济宁学院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预算编制政策

(一)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只减不增,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 庆典等活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努力节约开支。

(二)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论证入库工作。2023年所有申请预算安排和追加预算的项目须全部列入项目库,否则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切实解决“钱等项目”等资金闲置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储备和入库管理,加强论证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项目论证、整合、排序工作。

 (三)严格加强预算执行控制。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除政策性、突发性、应急性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确需增加的项目或调增预算的项目经过校党委会批准后优先通过调整现有资金结构解决,确实难以调整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编报要求

(一)基础信息

1、人事处负责配合财务处完成人员基础信息、工资信息填报工作;

2、资产管理处负责联系国子软件公司完成资产信息导入工作;

3、教务处负责提供学生学籍库相关材料等。

(二)收入

1、资产管理处报送资产处置收入预算、房租等固定资产出租收入预算。

2、科研处负责汇总全校科研收入,报送科研收入预算。

3、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上报单位其他收入。创收收入、会议费、培训费、测试费、版面费、基金会捐赠收入、管理费其他收入等全部编入2023年年度预算。各学院、各部门有产生其他收入的要及时报送财务处汇总纳入预算,凡年初预算未报其他收入预算的单位,中间有了其他收入到账后单位不能自行支配使用,需由学校统筹使用。

(三)支出

1、项目储备

各部门应根据《济宁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规划、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济院政字〔2021〕67号)、《济宁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方案》(济院政发〔2022〕7号)文件精神,围绕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科研发展、人才培养、硕士点培育建设等方向,清理整合以前年度项目,根据《济宁学院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济院政字〔2021〕39 号)要求,重新论证一批成熟可行、目标清晰、绩效明确、核心指标可考核的项目。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科研处、资产处、人事处、后勤与基建处)做好统筹规划,根据项目属性整合规划以及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排列项目顺序,做好归口部门项目库,完善归口部门项目三年规划。另外,根据学校安排,所有项目由院长主持召开学术委员会现场论证审议后方可入库(项目单位现场PPT汇报)。

2、有明确政策要求的项目支出

有明确政策要求单位必须安排相关预算的,由项目单位申报预算。如思政课经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等。

3、部门专项支出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2023年工作需求,除了单位包干经费外,各部门常规性专项工作经费需要报送申请书(不申请的统一不在安排预算),需列明项目用途、资金需求等,要求2023年申请金额不得高于2022年预算安排数。如:人事招聘专项费用、教务处毕业证书专项费用等。除2022年预算安排的常规性专项工作经费外,各部门申请新的专项工作经费需经过分管校领导及校长签批同意。

(四)报送要求

1、所有收入预算、有明确政策要求的项目支出、部门专项支出经费申请表8月15日前报电子版(模板见QQ群及财务处下载专区)及扫描盖章(部门章)、签字(部门负责人)电子文件到jnxycwc@163.com邮箱。

2、项目论证等相关材料8月13日前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部门8月20日报送部门项目库,学术委员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进入济宁学院预算编报与绩效考核QQ群:476160864及时沟通协调相关工作,也请各单位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及时将群内信息、政策和工作要求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联系电话 张金文 3196080


       财务处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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