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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单位法治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2-12-16  信息来源:   点击:

根据《济宁学院法治工作考核办法》(济院政办发〔2022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二级单位2022年度法治工作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二级单位。

二、考核内容

包括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制度建设、内部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控、师生法治教育、师生权益保护、法治联络员队伍建设、法治工作成效等内容,具体依据《济宁学院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具体内容见《济宁学院法治工作考核办法》附件)

三、考核方式

(一)二级单位自评

各二级单位依据《济宁学院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并请于1225日前将自评表、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nxyfgc@jnxy.edu.cn

(二)发展规划处复核

发展规划处组织人员对二级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复核。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计入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成绩。


                                     20221215


附件:济宁学院法治工作考核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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