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九期“杏坛法律讲堂”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信息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全方位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全面实施,全面提升高校治理现代化能力,现举办济宁学院第九期“杏坛法律讲堂”。

一、报告题目:校园侵权纠纷的类型化处理与法律风险防范

报告专家:王淑华,现任山东建筑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山东建筑大学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现兼任济南市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专家;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土地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济南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济南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荣获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首届山东省优秀仲裁员、济南最美女优秀仲裁员、山东建筑大学十佳教师(首届)等荣誉,并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研究领域主要包括:民商法、土地法、建筑与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省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20余项课题,撰写《一本书读懂建设工程法律制度》等著作、《房地产法》《土地法学》等教材共11部,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0余篇。曾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10余项。

二、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法学教师。

三、报告时间:2025年5月23日14:10——17:00

四、报告地点:行政楼C301。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jnxyfgc@jnxy.edu.cn。

(二)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入场完毕。

(三)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手机保持静音,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党委组织部 发展规划处

                                               2024年5月22日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0537-3196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