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文旅发〔2025〕10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1.评选范围
全省自2023年以来完成并实施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及已获得省级以上同类奖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2.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二、项目要求
实践性。申报项目已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为相关领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创新性。申报项目须具备显著创新性,能够体现新的理念、方法、技术或模式,对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示范性。申报项目须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发展。
合规性。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真实性。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要求
1.依据《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附件1)进行申报,不符合本评选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纸质版:项目申报表(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8份。
电子版:包括申报表(附件2)、图片、视频等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视频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4-5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由本单位统一报送。
2.纸质材料请报送至行政楼A405室,其中一份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
电子材料请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命名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jnxyxcb@126.com。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
联系人:张莹莹;联系电话:3196028-202。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