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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媒体年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2  信息来源: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营造清朗有序的校园网络空间,充分发挥新媒体在立德树人、信息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济宁学院新媒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园新媒体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1.以学校、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党团组织名义注册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QQ、视频号、B站、小红书、快手和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2.挂靠于各单位的学生社团、协会等组织创建并运营的新媒体账号。

3.账号名称、头像、简介中包含“济宁学院”“济院”“济园”等学校标识,或涉及学校部门、学院名称的各类新媒体平台。

4.师生个人运营、粉丝数超过1000人且与学校事务密切相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账号,须由所在单位备案后纳入年审范围。

二、年审内容

1.基础信息规范:核查账号主体信息、运营团队(含指导教师)、管理员资质等是否真实准确,账号名称是否规范统一,是否按要求完成备案登记。

2.意识形态安全: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宣传纪律,发布内容是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有无涉政表述错误、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等问题。

3.运营管理机制:是否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有无明确的审核台账,账号是否由本单位在职教职工或指定指导教师负责管理,严禁外包给校外人员运营。

4.运营实效评估:年度更新频率(是否存在连续3个月未更新的“僵尸账号”)、内容质量、粉丝互动情况、传播影响力等,重点排查“散弱小”平台。

5.版权与安全管理:是否存在侵权素材使用情况,账号密码是否定期更换,有无账号被盗用风险,是否内置违规链接等安全隐患。

三、年审时间安排

1.自查申报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各单位对所辖新媒体平台全面梳理自查,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阶段(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党委宣传部组织专人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

3.结果公示与整改阶段(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公布年审结果,对不合格平台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责令关停注销。

四、报送要求

《年审表》《汇总表》请使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在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A405,电子Word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方式命名,发送至jnxyxcb@126.com。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平台,视为自动放弃运营资格,学校将按规定责令关停。

联系人:李艳秋 联系电话:3196029—203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专人统筹此项工作,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从严自查,规范报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严禁瞒报、漏报,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所在单位负责;

3.强化管理,长效推进。年审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考核及校园新媒体先进评选依据,党委宣传部将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对违规运营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济宁学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行年审表》

附件2:《济宁学院2025年度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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