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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通知

时间:2025-02-17  信息来源:   点击: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准备和实施情况,规范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

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检查时间:开学前一周、开学第一周

(二)检查范围:全日制本、专科教学活动

二、检查组织与方式

(一)检查组织:成立校、院两级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和督查;学院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安排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和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计划,并开展本单位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检查方式:以各单位自查、学校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校督查方案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与分工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主体
开学前一周

教师到岗情

况学生报到情况

各二级学院
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各二级学

院教务处

课程表准备情况

教材发放情况

实习安排情况

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

教学实验实训场地

仪器设备准备情况

教务处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教师教学材料准备情况 各二级学院
开学第一周 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

各二级学

院学校督查组

学生出勤及学习情况

各二级学

院学校督查组

教师相关教学材料准备

课堂教学组织情况

各二级学院

学校督查组

教学条件保障运行情况

教务处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学校督查组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期初教学检查方案,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期初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

(二)各教学单位管理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通过巡视检查、看课听课等方式,全面掌握教准备情况和教学活动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教学单位要强化教学组织管理,狠抓教风学风,统筹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认证标准落地,保证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营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四)各教学单位要在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3 月4 日(星期二)前将总结材料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送至jnxyjxzl@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5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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