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济宁学院开源节流过紧日子方案》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根据《济宁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济宁学院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济院政发〔2023〕6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定额配置、超额腾退、存量管控、调剂优先”原则,现就办公资产(包括房产、通用资产等)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清查盘点。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存量资产分类细化及年度配置情况核算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办公资产清查盘点,对超出定额标准的办公用房进行腾退上交,学校统筹管理;长期闲置且能满足办公需求的通用资产,及时调整到公物仓进行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二、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新设临时性机构和开展阶段性工作,原则上不再采购通用资产,优先通过公物仓借用或调剂的方式配置;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再更新;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仍有使用价值的,应继续使用。
三、超期资产管理与维护。对超期继续使用的通用资产,须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排查故障隐患;涉及数据存储的计算机等设备,须建立定期备份机制;做好办公家具防潮、防损养护,延长使用年限。
四、强化公物仓管理。应主动将低效运转或闲置半年以上且能继续使用的、待报废资产中仍有使用价值的通用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对应纳入公物仓管理而不主动申请纳入,造成资产长期闲置浪费的,不得申请同类资产更新。
五、规范资产报废处置。对长期无调剂需求、无法满足办公需求、没有使用价值的超期资产,须严格按照学校资产报废处置管理规定办理手续。申请报废时需提交资产处置申报表、处置资产明细表、处置资产图片,经资产管理处组织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同意后,统一进行报废处置。未履行审核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
请各单位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学校开源节流过紧日子方案,主动管控本单位办公资产使用情况,落实厉行节约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