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济宁地方党组织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厚植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校情怀,学校决定举办纪念山东省立二师支部成立100周年系列文艺作品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鲁都星火·百年荣光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人文与传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三、活动对象
济宁学院全体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一)纪念山东省立二师党支部成立100周年文学作品创作大赛
1.承办单位:人文与传播学院
2.创作要求
(1)内容导向:作品须紧扣“纪念山东省立二师党支部成立100周年”主题。可围绕省立二师历史上的红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革命精神传承,或结合自身在济宁学院的学习生活经历,抒发爱党、爱国、爱校情怀。
(2)体裁要求:小说、散文、诗歌(现代诗、旧体诗均可)、剧本、报告文学、访谈录、口述史、纪实文学。
诗歌建议不超过50行;其他文体建议3000字以内。
(3)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任何公开出版物或网络平台发表过。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奖励方法: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按教师组、学生组以及题材分类评奖。
4.投稿方式
(1)截止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
(2)投稿邮箱:2675339024@qq.com(以Word文档报送)
(3)命名格式: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
“教师/学生组+具体体裁+姓名+院系/单位+联系电话”
5.活动联络
(1)赛事QQ群:180577661
(2)联系人:倪召欣,联系电话:17661780789
(二)“鲁都星火,百年荣光”艺术展
1.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2.作品类别: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丙烯画等)
3.创作要求:
(1)以“鲁都星火,百年荣光”为主题,进行书法(软笔)作品、绘画作品创作,旨在讴歌党的伟大奋斗历程,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磅礴精神。
(2)书法(软笔)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字体不限、笔画清晰、布局美观、卷面整洁,无错字、漏字、多字。
(3)绘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构图合理、色彩明确。
(4)作品尺寸50cm—80cm,禁止自行装裱。
(5)单件作品署名作者为1人,系列作品(大于或等于2件)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
(6)作品为原创,杜绝抄袭、盗用、拼接,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取消参展、评奖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由署名作者负责。
(7)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4.作品报送
(1)报送时间:6月15日—6月19日(每日18:30-20:30)
(2)报送地点:美术学院C202
(3)联系方式:书法(管淑倩,15254017099);绘画(宋笑菡,19743319917)(均需同步提交纸质版附件1)
5.作品预选
(1)预选方式:依据作品质量、数量,评选出预参展作品
(2)预选时间:6月20日至21日
6.作品装裱
(1)装裱方式:为确保艺术展效果,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对预参展作品进行统一标准的装裱,作者需向活动组织单位支付市场同等价格的装裱费用或按照活动组织单位的统一标准自行装裱,装裱后方可参与展出。
(2)装裱时间:6月22日至26日
7.作品展出
(1)展出方式:学校艺体中心展馆及校园新媒体平台
(2)展出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
8.作品评奖
(1)评奖方式:对展出作品进行分组(美术学院学生为专业组、其他学院学生为非专业组)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2)评奖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
9.作品退还
(1)退还方式:在艺术展结束后,活动组织单位集中进行展出作品、未展出作品退还,由作者自行取回,活动组织单位不承担“逾期未取回”作品的保管、保护等责任。
(2)退还地址:美术学院C202
(3)退还时间:7月4日至7日(18:30-20:30)
(三)“赓续红色血脉,师生共奏华章”歌曲创作大赛
1.承办单位:音乐学院
2.活动主题:赓续红色血脉,师生共奏华章——纪念山东省立二师党支部成立100周年
3.创作要求:
(1)内容主题:作品须紧扣纪念省立二师党支部成立100周年核心主题,深入挖掘校史、地方党史中的红色资源,弘扬主旋律,展现新时代师生风貌。
(2)作品形式:原创歌曲作品。体裁包括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风格不限,鼓励创新。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3)质量与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作品应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完整性。
4.投稿安排
(1)截止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
(2)投稿邮箱:3237960898@qq.com(以Word文档报送)
(3)命名格式: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
“《作品名称》+姓名+院系/单位+联系电话”
(4)赛事QQ群:578891875
5.评审与奖励
(1)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师生踊跃参赛,充分展现我院师生良好精神风貌。
2.严格规范。所有参赛者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全部规则,严格遵守作品格式、尺寸、提交时间、报送地点等各项要求。未按规定提交、逾期提交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诚信参赛。全体参赛者坚守创作诚信,自觉抵制抄袭、舞弊等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
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0537--3196035。
共青团济宁学院委员会
人文与传播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