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6-10-26  信息来源:统战部(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点击: 次

为持续深化鲁台教育文化交流,密切两岸同胞情感联结,搭建两岸青年交往交融平台,我校与台湾铭传大学长期开展校际合作及师生互访交流。经统筹安排,学校拟于2027年春季继续选派在校生赴台湾铭传大学参加交换学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秀,德才兼备,身心健康;遵守国内大学管理规定以及拟前往地区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二)派出时为济宁学院本科在籍学生;

(三)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担学/杂费、往返旅费及生活费用。

二、学习时间

自2027年2月—2027年6月。

三、铭传大学介绍

铭传大学现设有台北校区、桃园校区、基河校区和金门校区,并在美国设有分校。共有管理、传播、设计、资讯(信息)、旅游管理、教育、健康科技、社会科学、法律及国际学院等10个学院,36个系,27个硕士班及2个博士班。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分别来自5大洲,74个国家。在台湾以商业及传播闻名,是亚洲第一所通过美国中部各州院校高等教育评审会(MSCHE)认证的大学。

四、招生对象

济宁学院在读本科学生,学生需至铭传大学对应专业交流学习。专业设置情况请参阅附件一《2026年铭传大学秋季班交流生入学申请简章》。

五、报名材料

(一)提交《大陆地区学生赴铭传大学交换交流申请书》(电子版)(附件二);

(二)提交《学生清册》(电子版)(附件三);

(三)提交《入台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附件四);

(四)提交《济宁学院学生出国(境)申请表》(纸质版)(附件五)。

六、学分认定

学习结束后,对方学校会出具学习成绩证明,回校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处根据所修课程给予相应认定,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若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或学分达不到我校要求,学生可返校后申请补修。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行政楼A410室

联系人:任老师13954750948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

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0537-3196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