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济宁学院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文件精神,学前教育学院成立了专门的评审工作组,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进行评审核定。

10月8日晚,该院在1号综合教室召开2021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答辩。评审老师在审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定。并根据2020至2021年度学业成绩、综测成绩及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经过多方讨论,最终确定2017级4班马淑娴同学、2019级2班姚健婕、2020级3班杨玉琪3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初审资格,2017级8班刘茹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资格。最后评审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此次评审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审,圆满完成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撰稿:丰琳琳 摄影:王庆梅 审核:马云水 责编: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