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5月9日上午,化学化工实验中心召开了“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学习会,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教研室负责人及各实验室管理员、实验中心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海峰老师对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进行解读,并对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了详细说明。据介绍,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判定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可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根据高校教学与科研的特点,高校实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类别。
根据文件精神,对中心所属实验室进行了精心梳理,明确在五月中下旬完成实验室分类初步工作。
刘涛院长参加了会议,并强调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的意义重大,要求参会人员吃透其内涵与要求,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相各实验室安全等级定性,明确提出按照时间节点切实完成。